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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紧紧围绕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的需要,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制定和完善人才建设计划,积极构建吸引、培养、用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和优秀群体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加速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教师的培养。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与支持体系。第一层次是“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闽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过设立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30名左右,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实施“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聚学术队伍,在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中建立起以承担国内学术前沿研究和我省经济发展需要的重大项目研究为目标的10个左右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的创新学术团队。第二层次是“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4—2007年,在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中遴选、资助300名左右学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四、创新建设体制,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高等学校
  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突出建设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发展环境,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一)创新建设体制,实行开放式建设。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要走开放式建设的路子,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在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创新团队、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打破学校、学科界限和产权归属,与国内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协作、联合攻关,促进不同学校、学科、实验室之间的联合、合作和交叉,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要统筹协调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整合教育资源,综合集成,推进重点建设工作。
  (二)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提高建设水平与效益。重点学科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要以承担国家、省重大科学技术前沿的研究课题或科技攻关项目为动力,建立以投资效益为核心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起以项目申请、项目咨询和评估论证、项目立项、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成果考核、项目建设经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模式。项目建设引入竞争与激励机制,实行优者上、平者让的滚动式建设,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省的政策和投入向重点倾斜、向优势倾斜、向先进倾斜、向创新倾斜。设立专项基金,制订奖惩政策,对承接国家和省的重大科技攻关课题的予以资助,对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予以奖励,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造成重大损失和过失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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