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责任机制。探索同一系统上下级部门之间合理分工、协调运作的新机制,解决多头管理、多层执法、重复管理问题。积极做好行政执法机构的清理工作,科学设定执法岗位,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对事业单位的执法情况,包括主体资格、行政处罚和经费情况,进行清理和整顿。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总结试点经验,推进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省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17、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2006年前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的相关办法,确认分解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职责和内容,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基本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过错责任追究程序。采取常规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继续组织好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重视发挥行政执法正面典型的激励功能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省监察厅牵头,省法制办参加)
18、强化程序理念,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要以实现程序公正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的相关制度。完善和拓宽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纳入听证范围,制定听证规则,明确听证组织、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过程的具体程序。根据罚过相当的原则,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并向社会公开,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其理由。作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应经法制机构审核,并由集体讨论决定。推行案件流程管理,将法定时限分解到受理、调查、告知、申辩、听证、决定等各个环节,依法保证办理时限。(省法制办组织相关部门)
19、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争取在两年内建立和完善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行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媒体公告制度。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立卷归档情况。(省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20、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定期轮训、上岗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宣誓制度,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为民意识和责任感,强化其恪尽职守、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省法制办)
(五)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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