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
全省主网火电厂电煤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4]67号 2004年9月8日)
省经委关于《全省主网火电厂电煤供应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主网火电厂电煤供应应急预案
(四川省经委 2004年8月)
全省主网火电厂电煤供应关系到全省电力正常生产和电网安全,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为保证在电煤供应出现紧急状态时,相关市(州)、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及时有序应对,保证主网火电厂的电煤供应,避免发生缺煤停机或减负荷运行,确保火电厂发电正常、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特制订全省电煤供应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指导思想和市场经济规律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努力减少电煤供应因发生紧急状态对全省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
二、主网火电厂电煤供应紧急状态定义
(一)主网火电厂电煤储量不足。全省主网火电厂按电厂厂址分为:主产煤地区火电厂(宜宾发电总厂黄桷庄电厂、豆坝电厂、广安发电公司、华蓥山电厂、攀枝花发电公司);非主产煤地区火电厂(巴蜀江油电厂、成都热电厂、华能成都电厂、成都嘉陵电厂、内江发电总厂白马电厂、高坝电厂)。(全省主网火电厂基本情况、重点煤矿和主产煤市基本情况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1.预警状态。
(1)主产煤地区火电厂存煤量不足满负荷运行5天用量;
(2)非主产煤地区火电厂存煤量不足满负荷运行7天用量;
2.紧急状态。
(1)主产煤地区火电厂存煤量不足满负荷运行2天用量;
(2)非主产煤地区火电厂存煤量不足满负荷运行3天用量;
(全省主网火电厂电煤供应预警、紧急状态一览表见附件4)
(二)煤矿生产、交通运输等发生临时性的重大事件严重影响主网火电厂电煤供应。
三、全省主网火电厂电煤供应体系及其主要职责
(一)发电企业。根据电力生产计划及时、准确测算电煤年度、月度需求量;及时组织落实年度、月度电煤资源并签订供需合同,与煤炭企业签订中长期供煤协议;按时提报电煤运输计划,做好电煤储备、卸车、计量、质量检验、货款结算工作;及时上报电煤供应情况和有关数据。各发电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电煤供应情况制订本单位、本系统电煤供应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省经委提出电煤供应预警、紧急报告,报告发生紧急情况的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按电煤应急供应方案要求与煤炭企业协商确定有关事宜(全省各发电公司主网火电厂电煤供应责任人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