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档次划分。2003年,47个财政总收入超亿元的旗县(市、区)中,财政总收入超过7亿元的旗县(市、区)3个,包括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和青山区;财政总收入5—7亿元的旗县(市、区)5个,包括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赛罕区、新城区和包头市东河区;财政总收入3—5亿元的旗县(市、区)10个;1—3亿元的旗县(市、区)29个。
3.收入规模。2003年,47个超亿元旗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共计136.3亿元,比2002年增加44.4亿元,增长48.3%;占县级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2.2%,比2002年提高5.5个百分点;占全区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52.9%,比2002年提高7.2个百分点。
4.增长速度。2003年,47个财政总收入超亿元的旗县(市、区)中,14个旗县(市、区)财政收入实现超高速增长,达到50%以上;8个旗县(市、区)财政收入实现高速增长,达到30%—50%;9个旗县(市、区)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达到20%—30%。
近几年,由于“三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投资拉动等因素,使我区旗县财政收入出现了既快又好的发展态势,但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县域经济和财政发展的整体水平还不高,实力还不强,特别是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差距较大。2003年,全区101个旗县(市、区)中有8个财政总收入低于3000万元,2个财政总收入甚至不足1000万元;二是县域经济和财政发展不平衡。多数旗县仍处于“三化”的起步阶段,二、三产业发展滞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偏少,财源结构单一;三是部分旗县经济内源性发展动力不足,后续财源不足。
二、旗县财政收入发展目标
(一)战略意义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我区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更多地表现为县域经济发展落后,旗县财政实力不强。因此,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壮大旗县财政实力,对于我区在相对落后的基础上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科学地制定旗县财政收入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旗县优先发展,进而带动相对落后的旗县,提高我区旗县财政的整体实力,争取用几年的时间,培育一批经济强县、财政大县,这是一项紧迫的战略性任务。
从2004年至2007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这4年时间,是我区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十五”和“十一五”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这4年县域财政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跃,将为全区保持一个较长的经济快速发展期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将使财政的抗风险能力、公共保障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显著提高。制定旗县4年财政收入规划,就是要明确目标,珍视来势,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旗县发展经济、促进财政增收的积极性,在全区形成思发展、谋发展、加快发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