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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件天大的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周密部署。整合监管资源,保障经费到位,做到雷厉风行,全力以赴;团结协调,部门联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真抓实干,成效显著。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统一负责本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的整治重点、任务目标,做到尽职尽责。一个地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不辱使命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及时给予褒奖。
  (三)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加强信息沟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实行抽查结果共认或互认制度,通过综合监督资源,综合监督力量,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综合监督、统一组织、协调下,逐步形成我省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动员群众进行监督。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一件人人都应该关注、人人都应该重视的大事,要切实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一方面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曝光,揭露丑恶;一方面要大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和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绩,加强正面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价。为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真正抓细、抓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责任和法定职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拟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评价体系,并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上报省人民政府。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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