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食品消费环节,突出抓好餐桌污染的专项整治。对学校食堂、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食品市场和超市经营的食用盐、散装酒及其它散装食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使食用盐、散装酒及其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在宾馆、饭店、食堂和熟肉加工企业实行“用肉登记制度”,规范购销行为。这项工作由省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厅、盐务局组织实施。
  (五)依法查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有关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及时进行移交,对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要严肃处理。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有关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和处理违法犯罪分子。这项工作由公安厅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优化食品市场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监管部门的力量和作用,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信用惩戒机制,使不讲信用者寸步难行,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这项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打劣与扶优结合,创建品牌生产基地和专销网点。以我省中南部无公害果蔬产业区、东西两山优质杂粮干果产业区、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为重点区域,强化十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汾酒、老陈醋、平遥牛肉等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为主要品种,进一步加强专销区和专销网点建设。这项工作由省农业厅、质监局、林业厅、工商局组织实施。
  (八)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在抓好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要着眼长效管理,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建设;二是加强食品安全规范和标准建设;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这项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在突出抓好以上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2004年6月底以前,针对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和肉制品、乳制品、清真食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食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使整治工作在2004年年底前取得成效,并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