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山西省深入开展人员
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山西省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
山西省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4年5月31日)
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公发〔200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从2004年5月至10月,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继续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改善防火条件,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查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和督查全省专项治理工作。
组 长:梁 滨 副省长
成 员:孔宪信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济成 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唐 晋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文林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杨来栓 省商务厅副厅长
贾坚毅 省教育厅副厅长
赵晋蓉 省文化厅副厅长
辛旭光 省卫生厅纪检组长
石清礼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太阳 省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专项治理的协调、组织,收集汇总全省专项治理情况。办公室主任:郭益民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梁爱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长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351-4159777、4115691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