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燃料甲醇汽车领导组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推进车用甲醇汽油产业化示范工程扩大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4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甲醇汽油——煤制甲醇低比例掺烧(M15)替代汽油是我省加大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力度,开发清洁能源,实现循环经济建设绿色山西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醇醚燃料与醇醚汽车的产业化进程,省燃料甲醇汽车领导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车用甲醇汽油产业化示范工程扩大试点城市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各市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及政策措施,保证甲醇燃料生产和甲醇(清洁)汽车产业化示范的协调发展和整体推进,为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00四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车用甲醇汽油产业化示范工程
扩大试点城市的工作方案
(省燃料甲醇汽车领导组办公室 2004年5月)
甲醇汽油——煤制甲醇低比例掺烧(M15)替代汽油是我省加大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力度,开发清洁能源,实现循环经济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2002年11月至2003年10月,太原、阳泉、临汾、晋城等试点城市推广应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其技术成熟性和经济可行性得到再次证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醇醚燃料与醇醚汽车的产业化进程,为在国内更大范围的推广应用积累经验,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把甲醇汽油试点推广工作扩大到全省11个市。
一、组织领导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清洁汽车行动计划领导组的组织领导下,我省车用甲醇汽油产业化试点推广(以下简称试点推广)工作由山西省燃料甲醇与甲醇汽车领导组(以下简称省醇汽领导组)统一领导,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醇汽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各市要相应成立燃料甲醇与甲醇汽车产业化试点推广领导组,由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统一组织协调试点推广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动员,协调、服务、对口联系和总结上报工作。
二、试点推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