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协《关于加强
山西省科技咨询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科协《关于加强山西省科技咨询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山西省科技咨询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省科协 2004年5月)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切实加强科技咨询行业的管理,推动科技咨询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科技咨询行业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技咨询行业管理的对象和工作职责科技咨询业是现代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其发展,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山西省科技咨询业协会是全省性行业管理协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我省科技咨询业实行行业管理,协会接受省科技厅、省科协的业务指导。
(一)管理对象:主要是我省从事科技咨询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具有从事科技咨询工作执业水平的专业人员。
(二)工作职责:1、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科技咨询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2、制定科技咨询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规范、自律准则等,对该行业行使指导、监督、协调管理职能;对全省科技咨询企业、事业单位及科技咨询从业人员的资质、执业资格、信誉等级进行评审、考核、认定,合格者发给证书。3、开展科技咨询业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办好科技咨询行业刊物。4、发展全省科技咨询网络,发挥会员的专业优势,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协作。5、接受各界委托,提供信息和进行咨询服务,并向社会推荐会员单位。6、反映全省科技咨询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对科技咨询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7、积极引导和推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业集团以及其它知识、智力密集型机构创办面向社会、走入市场的咨询企业,并使它们在推动产业化过程中逐步规范化。8、积极开展科技咨询业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咨询业务的领域和范围。9、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