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调配合,联合行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合执法,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打假的整体合力,提高整治工作的整体效能。一是要加强地区间及部门间的联合。各有关部门在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对跨地区、跨部门的案件,要及时沟通并上报,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协调,组织力量联合查处;二是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假整治,提供案源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三是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造声势,增强联合打假整治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四)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推进“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要继续贯彻“对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等“五不放过”原则,采取挂牌督办形式,确定一批大案要案,加大查办力度,严惩制假售假违法分子。
(五)强化监管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钢材监督抽查工作力度,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措施;对发现有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六)建立整治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及时将各地打假工作进展情况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报省政府。各设区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本地、本部门整治工作部署情况、实施情况、查办大案要案情况报告省“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应形成详细的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15日前将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省“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朱秉发(省质监局局长)
成员及联络员:
省经贸委:蒋国宾(巡视员)
联络员:沈丰
省公安厅:彭焕恭(副厅长)
联络员:何军威
省监察厅:汤建人(副厅长)
联络员:陈名柳
省建设厅:叶澄中(巡视员)
联络员:章雪儿
省国土资源厅:宋名水(助理巡视员)
联络员:刘蒙影
省内贸行办:刘鲁南(副主任)
联络员:邓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