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水利、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旱情,科学确定水库汛限水位,科学预测气候变化,加强与省经贸委等部门和发电企业的信息沟通,统筹安排防洪、灌溉和发电,最大限度利用水力资源。
  省经贸委负责煤电油运的综合协调工作,要及时掌握电煤交易和调运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煤电运三家的矛盾,及时与外省加强沟通、协商,争取支持,努力帮助企业做好煤炭的组织供应工作。
  各地要充分挖掘发电潜力,调动地方水电、火电机组顶峰发电积极性,督促非统调电厂搞好安全生产和燃料供应,高峰时段稳发满发,减少电力供应缺口。
  二、切实保证有序供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电力供应工作要做到有保有限。今年迎峰度夏的目标是“两套方案、三个确保、一个力争”。即电力部门要准备620万千瓦的供电负荷,应对650万千瓦的用电负荷;做到确保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确保骨干企业生产和农业排灌用电,确保党政机关、通信、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工程等重要单位和重点地区城市景观用电;力争不拉1万伏的线路。在做到上述“三个确保”的同时,对高耗能、低产出的企业,要实行严格的错峰、避峰和限电措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高污染的企业要停止供电;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非连续性生产的工业企业原则上执行五日工作制,一律实行周轮休制。各工业企业要主动参与调峰,明确节电目标、措施和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江西电网2004年迎峰度夏错峰避峰预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移峰填谷力度,用电负荷率比去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大力宣传节约资源,在全省全社会倡导高效节能意识,强化技术、经济、法律措施,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拉大峰谷电价价差,建立厂网峰谷电价联动机制。
  省经贸委要负责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指导,尽快牵头制定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研究工作规划,制定出台相关方案和政策,推广技术手段。要积极筹措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以不涨电价为前提,在销售电价代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中按每千瓦时2厘钱的标准,集中使用,作为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具体办法由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尽快制定。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三、切实制定经济政策,运用价格调节供需
  全面推行峰谷电价。认真落实国家2004年确定江西试行的销售侧季节性电价政策,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要制定对普通工业、商业等领域全面推行峰谷电价的政策,进一步拉大峰谷电价价差,扩大实施范围,要尽快研究制定上网侧峰谷电价办法,与用电侧峰谷电价联动。
  落实差别电价政策。认真落实国家2004年出台的差别电价政策,对实行差别电价的电解铝、烧碱、钢铁、水泥、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行业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由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负责逐一落实到每个企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