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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方案(2004—2008年)》(国艾办发〔2004〕4号)和我省的贯彻实施意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村镇、社区、学校以及高危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开展全面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办、村委会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和广告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干部认识到艾滋病的危害性,思想上不掉以轻心;使广大群众了解艾滋病可防可控可治,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使全社会正确对待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消除对他们的歧视,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到2008年,全省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要达到85%以上,在农村达到65%以上,高危人群中达到90%以上。
  各级各类新闻宣传单位要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列为宣传重点之一,设立卫生健康栏目,宣传防治知识。省级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黄金时间和主要频道播出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节目或公益广告,保证每周播出不少于2次,并不断增加播出频次。省级主要报纸、期刊要定期刊登有关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各级人民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三下乡”等形式,在农村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工作。要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编写、印发适合农村地区的宣传材料。到2005年,做到村村有宣传挂画,户户有宣传手册,村宣传栏设置率达到100%。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农贸集市、节假日等机会,在群众集中的地点不失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地区要定期举办巡回展览或其它文艺宣传活动。
  教育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学计划,保证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大学开设专题讲座或将其内容纳入健康教育等有关课程,专题讲座或教学课时平均每学年1课时以上。到2005年,各类大、中学校完全开课率要达到100%。
  铁路、交通、民航、质检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的内容。到2008年,80%以上各类交通工具中要设置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专栏和宣传牌,并摆放宣传教育材料;有影视广播播放条件的旅客集中场所,要每天播放3次以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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