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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4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6、建筑安全工作组
  组长:魏凤君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兼)
  成员由组长单位确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有关城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建筑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建筑安全工作方案。
  (四)县区组
  各县、城区、开发区成立“中国-东盟博览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组长由各县、城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按照各职能组的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确定重点防范目标
  根据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别和领域,各职能组、县区组要确定本领域、本辖区相应的重点防范目标,加强对重点防范目标的监控和日常的监督检查,编制分项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实行责任制度,落实责任人,抓好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工作。各职能组、县区组确定重点防范目标于9月10日前报市安办汇总。
  (二)组织开展重点防范目标的隐患排查
  各职能组和县区组在确定重点防范目标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组织本行业领域和本辖区重点防范目标事故隐患的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明细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要协调、解决或其他部门配合协同解决的问题也一并随同上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领导。
  (三)完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今年列出的29项市级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29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在2004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市安办负责牵头,在此期限前组织3次检查,每月将检查情况向社会通报,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督办责任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由督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停业整顿或关闭等措施。
  2、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列入今年本辖区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市安办在组织检查29项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时,一并抽查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促进隐患加快整改。
  3、重点防范目标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完成整改。各职能组、县区组对重点防范目标检查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落实督促责任人。加快这些隐患和问题的整改,确保在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每月报市安办,由市安办汇总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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