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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夜景照明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②工作方向:积极创新,与汕头的独特文化相结合,塑造具有汕头独特风格的夜景,创造辉煌,提高城市品位,保证城市照明功能,促进并适应汕头的旅游发展。白天环境优美,夜晚灯光灿烂。
  ③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反映汕头的人文特色,体现对城市居民的关怀;以科学为先导,落实节能、高效措施,体现现代化形象为汕头经济发展服务;与自然相协调,保障生态良性发展,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四、规划费用
  1、编制费用80万元(合同签订再做确定)。
  2、基础资源费用20万元。包括电子地图1/10000及1/1000或1/500约覆盖400km2,城市总体规划有关图纸资料。
  3、专家评审会、公众展示费用12万元。
  4、资料印刷费3万元。
  5、以上四项合计费用共115万元。规划设计经费在征收的电力附加费中安排开支。
  五、工作安排
  1、筹备阶段:2004年9月25日—2004年10月30日。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计划,任务委托,进行有关资料收集,开展调研。
  2、编制阶段:2004年11月1日—2005年3月30日,继续调查,编制并选择申报方案,初级审查。
  3、方案审批阶段:2005年4月30日—5月下旬。组织市各级审查、专家审查、公众质询,修改并报市政府审批,印刷整理成果资料。
  附件:汕头市夜景照明规划协调小组

  附件:

汕头市夜景照明规划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朱家栋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汉龙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林毅荣 市财政局
      林耿明 市建设局
      陈华佳 市旅游局
      张无碍 市文化局
      郑映华 市交通局
      蔡怒潮 市环保局
      陈鹤生 市公路局
      林钢石 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成可苗 汕头供电分公司
      游楚芝 龙湖区副区长
      吴健彦 金平区副区长
      陈向光 濠江区副区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朱家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刘文光、市城管局王维亮同志兼任。成员由市旅游局、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派人组成。
  联系人:李少锋,联系电话:846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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