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4]1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汕头市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汕头市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意见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4年9月27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市场食品质量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在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中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的管理制度。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把好市场食品准入关,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坚持整治与建设、打劣和扶优相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目标
  以“质量、卫生、安全”为主题,健全和完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者自律,市场开办单位协助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模式,推进监管关口前移,建立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市场食品秩序明显好转,使食品消费达到健康、卫生、安全的要求。
  三、市场食品准入管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准入管理先行点市场。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先确定各区、县安排一个以上集贸市场或超市作为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先行点,初步安排如下:
  金平区龙眼市场、信佳超市
  龙湖区衡山市场、易初莲花超市
  澄海区澄城中心市场、好邻居购物商场
  濠江区东门市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