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水量公开、水价公开、水费公开、多方监督”的监督制约机制。水管单位及农民用水组织要及时向用水户公布灌溉面积、用水量、水价和水费,自觉接受乡村组织及农民的监督,杜绝用水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让农民放心用水、明白交费。对水票外任何以水费名义的收费,农民有权拒付。
(三)建立农民用水组织
农民用水组织是沟通水管单位和农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农民意愿,建立适合自己特点、管理科学和运转规范的农民用水组织。
1.组织形式
农民用水组织是按照一定章程组织起来的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管水组织。负责支斗渠以下用水管理、水费收取和工程维护等。组织形式以农民用水协会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组建股份合作社或供水公司等组织形式。
2.运行方式
农民用水组织对支斗渠的经营管理,可以实行该组织领导下的个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也可以实行该组织领导下的个人承包经营责任制。收费方式按照终端水价标准实行一票到户、统一收费,支斗渠维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退还给农民用水组织,用于支斗渠的维修及管理人员工资开支。
(四)加快支斗渠配套改造,为深化供水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创造条件
目前,引黄灌区支斗渠工程老化失修严重,砌护率仅有24%,斗渠一级无量水设施,无法计量到户,严重制约了终端水价的推行。要适当集中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灌区水权转让、农业综合开发和末级渠系改造等资金,加大对末级渠道改造的投入力度,力争2—3年时间完成支斗渠量水设施的改造,支斗渠砌护率达到60%左右,为实施计量到斗口和推行终端水价创造条件。
三、改革的步骤与要求
(一)步骤
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及水价形成机制改革是继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情况比较复杂,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第一步,在推行“一费开票到户制”和“一票收费到户制”的同时,以县为单位选择有代表性的支渠进行农民用水组织改革试点,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县市改革方案。第二步,全面实施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在基本完成末级渠道改造的基础上,实现计量到斗口的真正意义上的终端水价。
(二)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市县和各级水利部门要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向乡村干部和农户宣传党的农村政策和这次水费改革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之积极投身改革。要通过细算账,向农民讲清楚水费改革的好处,让农民明白水费的构成、标准及收取的办法,便于参与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水管单位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端正思想认识,满腔热情地为农民服务。
2.搞好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县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改革方案报自治区水费改革指导委员会审批后,分步骤实施,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