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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第一阶段:试点工程。建设宁夏党务内网网络中心和各市委基础网络平台,并进行部分应用的试点;
  第二阶段:在试点的基础上,建设区直各部门和各县(区)基础网络平台;开通全区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会务管理系统、公文传输系统、信息处理系统等关键应用;
  第三阶段:组织建设各门户网站、基础数据库、IP电话等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调整应用系统,加固安全平台。
  五、加强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要把党务内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抓,办公厅(室)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健全管理机制和工作机构,赋予相应的职能,配备二名以上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独立的网络机房及配套设施,提供系统运行所必需的支撑环境;切实落实经费,为网络建设及运行维护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统一领导全区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拟成立自治区党委信息中心,具体承担全区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组织、管理、指导任务;协调自治区党委与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网络建设和运行;负责全区党务内网的网络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和安全保密体系建设;规划总体方案,制定技术标准,组织人员培训,指导具体实施,规范系统运行。各市、县(区)党委和党委各部委要在自治区党委信息中心的统一协调组织下,按照总体方案和建设要求,制定相应的局域网络建设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经自治区党委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三)加快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人员培训和网络建设必须同步规划、同步进行。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
  参照公务员信息技术和操作技能的统一标准,建立健全培训和等级考核制度。举办各种信息网络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班,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应用培训,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技术的操作使用技能。
  (四)确保经费落实,加强项目管理。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系统运行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和市、县(区)分级负担。对已有的系统资源和网络平台要充分利用、有效整合,防止重复投资。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国民经济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大局出发,确保信息化建设经费的落实。
  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批、立项、招标、监理、验收和审计工作,综合平衡成本和效益,确保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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