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和内外贸业务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对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实现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统一管理,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
4.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划入自治区垂直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对计划生育机构的职能和名称进行调整,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
6.中卫市政府按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设立机构,不再调整。
(二)机构设置
在不突破规定的机构限额的前提下,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改组为工业发展局,固原市和各县(市、区)不再设置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划归相关部门。
银川市可单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嘴山市、吴忠市可在工业发展局或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内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固原市可在财政局内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地级市的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区)的发展计划局(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局。
地级市组建商务局;县一级可不单设商务工作机构,但要在“三定”规定中明确承担职责的部门。
地级市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部门管理机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继续在相关部门挂牌,但要明确职责,充实人员,加大监管力度。
市县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统一规范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三、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
这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意义重大,虽然机构变动不多,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必须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因地制宜,周密制定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参照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做法,市县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按程序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
(二)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批准后,各地要严格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部门的“三定”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下决心减少行政审批事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做好有关部门的职能调整和协调工作,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保持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的连续性。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方案。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不得突破机构限额设置机构、不得超编配备人员、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对在机构改革中违反财经纪律和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制安排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