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医科大学校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医科大学校医院
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4]71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管理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有关局、总公司劳动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医科大学校医院等63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医科大学校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
  2.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北京北方医院,名称变更为兵器工业北京北方医院;
  3.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第一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医院;
  4.北京医学之星高科技创业有限公司丰台医星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丰台医星医院;
  5.北京矿务局总医院大台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大台医院;
  6.北京矿务局木城涧煤矿王平职工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王平医院;
  7.北京矿务局木城涧煤矿职工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木城涧医院;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