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建设的决定
(2004年8月27日 穗字[2004]3号)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城镇化和壮大县域经济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和实践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三农”问题的新路子,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心镇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对中心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新的发展目标
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农村“三农”问题必须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增收,而出路在于减少农民,在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从广州的实际来看,推进“三化”的关键是要搞好农村中心镇建设。在农村地区,中心镇就是一定区域内的经济中心,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因此,加快中心镇建设是解决我市“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确立的“今日中心镇,明日卫星城”的中心镇规划建设目标,大力推进中心镇建设。我市第一批重点扶持的5个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投资环境不断优化,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人口聚集、产业聚集和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实践证明,加快中心镇建设,走具有广州特色的解决“三农”问题的路子是完全正确的,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关于做好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内涵,完全符合科学观的发展根本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和实践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重大决策,不断推进中心镇建设。通过中心镇的建设发展,积极引导我市农民进入中心镇创业、发展、安家,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机制,增强中心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全面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战略高度,走有广州特色的解决“三农”问题的发展道路,真抓实干,敢于实践,相对集中必要的资源,全力支持和加快中心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