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传染病门诊。
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广州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工作管理要求》,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病人留观区,严格做好病人管理、消毒隔离、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同时,加强肠道门诊、肝炎门诊等其他传染病专用门诊的建设和管理,做到对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网络。
依托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网络和电子政务网络,建成覆盖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网。市卫生信息中心负责建设连接市卫生局、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专用网络。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建设连接区、县级市相应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网络。在此基础上,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向下延伸到社区和村,形成完整、畅通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优先建立和启动疫情信息系统,建立严格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疫情信息报告准确、快速。
由市卫生信息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和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和业务专线横向纵向的信息互联互通。建立起健康档案、卫生资源、医疗服务、疾病监测、卫生监督、医学情报等数据库。建立公共卫生指挥决策、疫情监测预警、卫生监督执法、卫生行政电子政务、医疗救治、社区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等应用系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支持系统的有关功能,并开展推广工作。
(五)加强城市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
按照《国家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每3至5万人配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到2005年全市应设置不少于1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有10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尚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需要新建和改建。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5年内投入专项资金,力争到2008年在我市建成业务用房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均符合国家要求、布点合理、覆盖整个城市人口的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六)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
2004—2008年,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的建设。市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具体项目包括:1、镇卫生院疾控工作用房和隔离病区用房改造;2、为12个无救护车的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3、为部分尚缺必需设备的镇卫生院配齐必需设备,为部分镇卫生院更新必需设备。4、镇卫生院信息网络建设;5、对600名乡村医生学历教育的补助。各区、县级市按照农民步行半小时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原则合理配置和建设村卫生站,争取到2008年在我市建成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必须设备和乡村医生队伍符合国家要求,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