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和水情预报;负责洪水的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有关气象信息,参加防汛会商。
市海洋渔业局:做好灾害性海洋潮位、海浪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风暴潮位预报信息,负责台风影响前后的出海渔船返港避风,以及渔业生产的保护工作。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灾情,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捐赠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市农业局:提供农情,提出农业抗灾、补救措施。
市财政局:及时下拨防汛抗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计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
市交通局:负责抢险物资运输车辆的调度落实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负责水毁公路、桥梁抢修工作,以及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信息。
宁波电业局:负责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确保政府首脑机关、市防指、军分区、公安、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单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
市城管局:负责城区防指办公室工作,做好城区防汛排涝工作。
省电信宁波分公司: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电报电话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防指、军分区、公安、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道。
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的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预防疾病流行。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及防汛抗灾先进事例的报道。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防台抗台工作,加强对校所危房的检查,特别要注意做好台风期间师生的安全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信息,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工作。
市经委:负责工矿企业防洪抗台工作,提出灾后恢复生产措施。
五、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