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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外贸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树立科学发展
观促进我市外贸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4]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和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六大联动”发展战略,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定不移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甬党〔2004〕3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决策,积极推进内外联动,力求我市外贸发展快中求好,精中求优,确保全年外贸任务的全面完成,力争在全省率先发展的势头不减弱、比重不下降。现就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外贸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科学的外贸发展观。
  1.坚持外贸的重要战略地位不动摇。对外贸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外贸发展迅速、优势明显、地位突出、作用重大。在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关口,保持外贸的持续快速稳定协调发展,事关宁波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运行质量,事关宁波社会稳定和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外贸就是保工业、保港口、保就业、保大局的意识,努力做到思想上不发生动摇,工作上不出现误区,发展中不出现偏差,更加坚定信心,积极有为地做好发展对外贸易的各项工作。
  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决策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是全面推进外贸结构调整、应对资源要素制约、实现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机遇和挑战,也是对各级政府是否具有战略眼光,能否正确对待外贸发展的重要考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外贸结构为主线,以推进加工贸易为重点,努力保持我市对外贸易的良好发展态势。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04〕91号),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千方百计把各方面发展外贸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不能因地方财政承担出口退税而动摇外贸的重要地位,削弱对外贸的政策支持,改变对外贸的服务态度。
  二、优化贸易方式,大力发展加工贸易。
  3.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加快发展加工贸易是优化我市贸易方式的重点内容,是适应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决策,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大领导力度,加强舆论宣传,突出工作重点,加快人才培养,积极有效引导,大力支持有条件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力争使今年我市加工贸易出口比重有较大幅度增长。对全年加工贸易出口额在1.5亿美元以上且加工贸易出口增幅超过60%,或加工贸易出口3.5亿美元以上且加工贸易出口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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