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七)健全领导体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自的力量,努力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多办实事,办好实事。当前要抓紧办好几件群众要求强烈、未成年人欢迎、社会影响大的实事。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尽快研究和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真正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工作责任制,对于工作不积极、不负责、不落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人员的责任。
(十八)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市文明委负责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市、区文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定期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责任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理论研究、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培训教育等,确保必要的财力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内容要纳入文明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安全文明小区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研究建立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定期测评全市青少年思想道德现状,探索规律、把握特点,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督促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将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成绩纳入学校评比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文化、体育、科技信息、民政、公安、司法、综治和工、青、妇等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尊重关工委老一辈同志们关怀教育下一代的良好愿望和工作热情,充分发挥“五老”人士的作用,支持他们积极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各科研机构要加大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究纳入市社会科学研究年度计划。社区和其他基层组织、民间社团要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