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规范、扶持家长学校建设,帮助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沟通和融合。研究制定家长学校收费政策,组织编写家长学校系列教材,把家长学校师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行家长学校督导评估制度,提高家长学校质量。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要纳入中小学德育评估体系。广泛开展“我和孩子同成长”、“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等活动,引导家长提高自身素质,注重自身言行,以身作则,关注子女品德修养,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道德环境。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作用,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供各种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以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定期深入幼儿园、学校家长学校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及特殊家庭,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
(十)加强共青团、少先队自身队伍建设。选派业务过硬、工作热情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教师担任中学团委书记、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加强对中学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力度,并纳入日常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系列。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之中。学校要加强对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内容之一。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要重视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积极支持共青团、少先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保证活动时间和必要经费。利用法定节日、传统节日、历史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日及入队、入团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开展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健全中学生“推优入党”工作机制,做好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与高等学校相关教育的衔接工作。要力争在全市中学普及团校、业余党校或党课小组,试办网上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的自我教育作用。
(十一)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要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积极探索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有效机制。采取课内外和校内外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把道德认知自觉地转化为道德行为。建立健全学生校外活动人身保险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党团要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组织协调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依托社区活动阵地,发挥社区人才资源,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富有吸引力的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形成丰富多彩而又健康向上的社区教育氛围。继续深化“手拉手”、“少年军校”、深圳少年“雏鹏行动”、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等已取得成效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开展孝敬父母、扶残助弱、社区志愿者活动等基本道德教育活动。以“全社会关爱青少年、青少年关爱父母”为主题,精心组织第二届“深圳关爱行动”。推进十六岁身份证颁发仪式教育活动,继续普及中学生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联合社会力量精心组织夏令营、冬令营、革命胜地游、红色之旅以及各种参观、瞻仰和考察等活动。组织开展课本剧、高雅艺术、优秀电影进校园活动和面向未成年人的内容积极健康的义演、义展。继续办好少儿艺术花会,努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馆站、设施等的作用,加强学校与社区的互动,建立学校、社区少儿文体辅导及优秀少儿节目展演网络。加强对文艺培训市场的引导和管理。设立每年一届的“深圳市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鼓励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四、努力营造关心和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