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
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4年9月7日 深府办[2004]165号)
《深圳市落实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落实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4〕42号)精神,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扎扎实实地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狠抓重点品种和薄弱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抓住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个品种,切实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等四个环节,抓住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三种印刷品,注重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
2.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对分散于社区、城乡接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查源头、查窝点、查销售渠道、查包装来源,重点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向农村。
3.整合监管力量,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之间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食品安全联防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发挥执法部门的协同整治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推动跨地区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增强执法整治效果。
4.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严厉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把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其违法经营的成本。严格执行国务院《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切实解决以罚代刑问题。增强食品安全执法力量,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一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强大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