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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积极为企业提供协调服务。
  在做好中小企业培训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面临的实际问题。对进入上市推荐培育期和上市辅导培育期的企业,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进行跟踪,及时了解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对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土地、税费、企业挂靠关系等历史遗留问题,要积极研究可行的政策措施促进解决。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息资源库。
  建立统一的“三库一平台”(企业资源库、专业机构库、专家库和网上资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使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全面了解我市中小企业情况,有计划地组织上市培育,同时便于中小企业了解企业改制上市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便于中介机构和深圳中小企业建立沟通,进行咨询和磋商。
  (四)增进中小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的交流合作。
  根据中小企业上市需要,积极联系有关证券、会计、法律、资产评估、投资、担保、银行、咨询等中介机构,采取座谈、联谊、网上咨询等形式,搭建中小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对话平台,为中小企业寻求中介机构进行咨询和着手改制上市工作提供便利。
  (五)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力度宣传上市培育工作,使广大中小企业踊跃参加上市培训,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支持此项工作。通过在深圳中小企业发展网开设“上市培育”专栏,印发《企业改制及上市指引》,组织刊发经常性广告以及举办研讨会等形式,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工作程序的宣传介绍,推动我市更多的中小企业实现上市融资。
  三、组织领导和有关工作要求
  (一)组织形式。
  为加强对上市培育工程的领导,成立深圳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由陈应春任组长,余伟良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发改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金融办、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各区政府。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由顾宏伟任主任,俞晶任副主任。
  (二)分工协作。
  在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合理分工、紧密配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中小企业培训由市贸工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和落实;“三库一平台”的建设工作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企业改制的指导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具体政策和通过媒体进行宣传的工作,由市金融办负责,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助。
  (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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