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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重点专科按限额、择优原则自由申报
  三、重点社区项目
  1.社区卫生管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六位一体)有效模式、途径和方法的建立及其推广应用评估。
  2.社区全科医师培养及实践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的建立及绩效评估。
  3.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包括高血压、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常见多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管理和有效干预及其评估。
  4.社区综合防治模式的探讨及绩效评估。
  5.其他单项招标为:
  a)社区为基础的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和精神创伤、心理危机干预及其效果评估。
  b)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安宁护理与临终关怀和生活质量评估。
  c)社区妇幼卫生保健网络、适宜技术及其效果评估。
  注:上述招标指南范围尚未覆盖到的重点社区项目,与国内同行比较具有明显的优势,主攻目标与方向明确,研究人员齐备,预期可望取得明显建设成效者,可不受上述招标指南范围的限制和约束,按项目申报程序择优上报。

  附件3:

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申请书

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申请书

(重点学科、重点专科)



项目名称            (□重点学科 □重点专科)
单位名称                   (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学(专)科负责人                  
手  机         E-Mail      
申请日期                                 

上海市卫生局

二零零四年九月

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申请书提纲

  一、学(专)科建设的背景和依据
  (国内外现状、发展趋势、主要问题、立项依据,必要性和作用)
  二、学(专)科重点建设方向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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