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
1.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企业经营者和工会经过协商同意公开的其他事项。
2.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职工代表通过一定的形式,定期听取和了解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外的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包括企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经营方向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和履行集体合同情况;协商并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劳动时间、工资分配、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工技能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检查监督企业及其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履行职代会决议、集体合同的情况,选举和罢免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以及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等。
(二)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
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别于国有企业。要正确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采取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把握好特点,做到循序渐进。条件成熟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达200人以上的,通过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工100人至200人的,通过建立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工100人以下的,可依托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园区或行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条件未成熟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其他形式,如劳资协商恳谈会、职工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职工民主议事会、职工代表听证会、职工代表协商恳谈会以及厂报、墙报、职工意见箱、厂长(经理)接待日等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有条件的企业还可采用企业内部信息网、电子触摸屏等现代化手段,改进和完善厂务公开的形式。
(三)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检查标准。
1.企业重视,机构健全。企业成立了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做到组织、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四落实;成立了由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协商)小组,切实开展监督工作。
2.制度完善。建立并完善了职代会制度、劳资协商恳谈会制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定期公开和报告制度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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