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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
(2004年7月23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投资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
  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更加迅猛,至2003年底,全省非公有制企业达37万多家,从业人员上千万人。经过试点,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不少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劳资协商恳谈会制度、工会主席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及民主对话制度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主人。在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规范企业的行为,提高企业的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协商的原则;坚持职代会活动与企业发展相一致的原则;坚持业余为主的原则。
  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总体要求:与坚持和完善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相统一,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相结合。切实加强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不断扩大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稳定协调企业劳动关系,调动投资经营者的积极性,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形式和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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