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完成全市城市供水管网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做好实施计划和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供水管网布局和工程技术方案;根据城市供水管网实施计划,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实施;2004-2010年期间,各供水企业DN>75管道更新率每年应不小于2%,DN<75管道更新率每年应不小于4%。
四、我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一)结合我市城市供水水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现状调查基础上,编制全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实施计划,确定各供水企业管网漏损率控制标准。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局、物价局。
(二)进一步加大城市供水价格的改革力度,完善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一是供水企业管网改造的投资费用允许进入自来水价格成本;二是严格控制供水企业的漏损率,自2006年起供水企业漏损率超过国家标准的,在核定其自来水价格时一律以国家标准计算,从2008年起我市在核定供水企业自来水价格时,漏损率一律按低于国家标准10%计算。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协助单位:市水务局。
(三)在工程建设中加大新型供水管材的推广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使用新型供水管材形成指导性意见;严格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涉水供水工程的审批,制定和规范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杜绝使用不合格管材,为我市自来水实现直饮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各供水企业。
(四)积极推进供水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财政贴息贷款、国债基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工具,为供水企业多方面筹集供水管网改造资金,促进管网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水务局。
(五)开展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制定《深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供水水质督察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协助单位:市水务局。
(六)供水企业作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主体,要严格实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计划,保证城市供水管网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管网供水自动化监测技术,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做好查漏、探漏、防漏工作,建立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各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审批,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国土房产等部门对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要创造一定的便利条件。
责任单位:各供水企业,协助单位:市水务局、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国土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