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问卷调查,评议打分(时间20天左右)。
一是发放调查问卷。发放20000份调查问卷,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会员,各区直部门所属单位,市、县(市、区)党政部门,被评议部门和单位管理、服务对象代表以及群众代表对被评议部门、单位进行问卷调查。
二是评议小组评议打分。评议小组深入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按照评议内容逐项对照查看材料、征求意见,进行评议打分。
第三阶段:归纳整理,通报结果(时间20天左右)。
梳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对问卷调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反馈群众的意见、建议,向社会通报和公布政务环境评议评价结果。
第四阶段:整改建制,督查总结(时间半个月左右)。
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对自查和群众评议出的问题进行纠正查处,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评议小组对被评议部门和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二)评议评价计分办法。评议评价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评议小组的评议分占40%,问卷调查占60%。评议小组的评分根据《区直部门和单位政务环境评议评价评分表》评出。调查问卷的评议评价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对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以0.9、0.75、0.6、0.45的加权数进行计分。填报“不了解”的不计分,最后从该项的调查总样本量中剔除。
(三)评议评价结果的运用。依据桂发[2003]17号文件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桂纪发[2003]22号)的规定,将评议评价结果按各被评议评价部门和单位最终评议评价得分高低排序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把它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实行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原则上一把手要向社会作承诺发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做好有关文件、材料等准备,配合好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区直机关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特别是组织、宣传、直属机关工委、监察、人事和统计部门要协助组织好当地的问卷调查,确保评议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门评议,广纳群言。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实行开门评议,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群众踊跃参评,同时认真查找自身的问题。
(三)认真抓好整改,加强监督检查。整改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各种影响政务环境建设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政务环境的问题。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紧紧抓住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认真梳理,逐条进行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向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情况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和顶风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改进作风,务求实效。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把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纠风专项治理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整体合力。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在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评议小组和联络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评议打分和问卷调查工作;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政务环境的评议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