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各市(地)委组织部、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三)主要措施
1、组织开展省直、市(地)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研究制定细化措施,每年都要拿出一定职位,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择优录用。
2、制定党政机关招录高知识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每年招录100名左右35岁以下的博士、硕士。对急需的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在编制已满情况下,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可先超编落入,以后逐步消化。
第四项: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选派)
(一)任务目标
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乡村从事为期2年左右的党务、行政或其他工作,连续选派3年。通过选派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力争3—5年内达到我省村村有大学生参与村务领导工作,有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到农村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目标。
(二)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
责任人;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海生,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
责任处室: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组织处、组织员办,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教处,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成员单位:省人事厅、农委,团省委
(三)主要措施
1、实施“黑龙江省选派大学生服务农村行动”。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分批派遣的方式,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全省农村一线从事为期2年的党务、行政或群团工作,担任乡(镇)长助理、乡(镇)团委书记、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选派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副校长。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日常管理。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制定《关于选派1000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全省乡村工作的意见》等相关制度,搞好毕业生选拔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项: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培养农村科技带头人
(一)任务目标
从2004年开始,每年招收3000名左右农村定向生,培养农村“留得住、用得上”的专科层次实用人才,并积极稳妥地从“村村大学生”中培养发展党员,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结构。
(二)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人: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
责任处室:省教育厅高教处
成员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农委,团省委
(三)主要措施
1、实施“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由东北农业大学、八一农垦大学和省内其他高等职业学院承担培养任务,采取省级财政负担学费,由省招办单独组织考试,学生来源为回村高中阶段毕业生,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培养学制为2年的专科层次农村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毕业后实行“村来村去”,争取5年内招生10000名,实现全省村村有大学生。
2、加大对高校“村村大学生”的教育培养力度,早选拔,早培养,将学校“村村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发展纳入党员发展计划,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提高“村村大学生”党员的比例。
第六项: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期完成
(一)目标任务
转变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全面推动人才、智力流动。
(二)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牵头单位:省人事厅、编办
责任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张弛,省编办主任李宗杰
责任处室: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综合计划处、工资处、职称处、人才流动开发处,省编办综合处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劳动保障厅
(三)主要措施
1、改革事业单位用人办法。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改革过去比照党政机关层层任命行政负责人的办法,采取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民主测评或民主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分类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用工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在平等、自愿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人才代理制,实行事业单位人员档案归口统一管理,使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合同关系,形成用人单位自主选人、人才自主选择单位的双向选择机制。建立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新机制,研究制定《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在引进人才工作中,对在编制以内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落编手续;在编制以外的,不需办理落编手续,由用人单位自行掌握。
2、以现有核定编制为基数,用自筹经费自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编制限制,经费有困难又确实需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政府予以适当资助,社会保障部门要给予办理、建立、接续、转移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手续。全面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和工效挂钩。
3、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出台《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解决人事制度改革中人员分流问题。
4、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尽快推行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干和工效挂钩办法的实施,认真落实《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大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力度,使科技人员的报酬与其实际业绩、贡献紧密挂钩,向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倾斜,建立和健全事业单位分配激励机制。
5、实施事业单位改革经费扶持制度。对于事业单位经费有困难,我省经济发展又确实需要引进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及后备带头人,可从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中列支予以适当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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