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省国道年均日混合交通量为1982.3辆,其中汽车交通量为1687.8辆;省道年均日混合交通量为1082.3辆,其中汽车交通量为838.8辆;县道年均日混合交通量为1077.5辆,其中汽车交通量为716.4辆。
(三)成品油消费量及经营企业。
2003年,全省成品油社会消费量为305万吨,预计2004—2010年社会需求年平均增长为4.9%。
截至2003年末,全省共有成品油批发企业78户,在用油库140座,总库容124.062万立方米;加油站2657座,其中中石油系统1197座,中石化系统66座,农垦181座,林业62座,其他社会加油站1151座;全省高速公路沿线有加油站15座,国道沿线有加油站294座,省道沿线有加油站314座。
二、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要求为指导,坚持加油站发展建设与经济发展、道路建设和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实行总量控制,合理调整布局。
三、规划目标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提高加油站设施以及相关管理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起竞争有序、管理科学、服务优良的成品油销售体系。
预计2005年全省成品油年需求总量约为337万吨,2010年约为428万吨。
2004—2010年,全省加油站建设在保证单站平均加油量不低于目前平均水平前提下,按年均3%—32%的增速进行总量控制。
到2010年末,全省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344.3公里,规划新增加油站26座;国道通车里程不变,原则上规划补充加油站5座;省道通车里程不变,原则上规划补充加油站173座。
据此,到2005年全省新增加油站不超过160座,到2010年全省新增加油站不超过560座。
四、加油站规划布局
高速公路沿线配合服务区建设,每百公里单侧不多于2座;国、省道沿线每百公里单侧3—6座;县、乡公路每百公里8—12座。城区内加油站服务半径不低于0.9公里(中间设有隔离带的道路两站间距离不低于1.8公里)。根据我省道路建设和车辆增长的实际,国、省道新建加油站控制数量的调整系数为:
国道取2000辆/日=1
省道取1100辆/日=1
五、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和与城市规划及道路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原则。城镇密集地区原则上不再新批加油站,鼓励向边远及加油站数量不足地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