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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政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方案》的通知

  根据以上原则和改造总量,经统计,今年我市市政设施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总投资为2560万元。其中,结合老城改造投入600万元;结合新、改建项目投入800万元;创建专项城建投入595.6万元;自筹资金563.8万元(含区县自筹296万元,部门自筹267.8万元)。
  六、项目实施方式
  1、创建市政设施无障碍实行“市区联动,条块结合;层层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
  市建委负责全市市政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工作,并配合市残联做好迎验工作。
  市区道路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任务统一扎口,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实施。
  市区其他市政设施(如城市广场、公园、公厕等)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任务按产权或管理职责由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实施,市建委创建办配合市创建办进行监督。
  溧水、高淳县承担本县内所有市政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任务。
  2、保障措施
  (1)老城改造项目通过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来确保达到改造项目的无障碍化,由市老城办负责实施,市建委创建办进行监督。
  (2)新建城建项目从图纸审查上把关和竣工验收进行控制,由各实施单位负责落实,市建委创建办进行检查、监督。
  (3)对需局部完善和修整的路段由各区市政管养单位负责实施,各区创建办负责监督,市建委创建办进行抽查,督促整改。
  (4)对确定的各区创建重点区域的市政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由各区创建办负责具体实施,市建委创建办配合市创建办负责监督落实。
  七、实施步骤
  2004年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按照如下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1、5月—6月份,调查摸底阶段:各区、县及相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上报任务计划。市建委汇总审定后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残联。
  2、7月份,准备动员阶段:完成市政设施无障碍规范的宣教和验收标准的培训,做好组织发动。
  3、8月—9月份,全面实施阶段:各区、县及各部门组织实施市政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任务。
  4、10月份,迎查初验阶段:各区、县及各部门对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组织自查和整改。市建委配合市创建办公室进行检查,督促整改。
  5、11月份,通过检查验收阶段:做好市政无障碍设施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附:《2004年市政无障碍设施建设资金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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