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的方案》的通知
(京建法[2004]475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依照执行。
二00四年八月十九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的方案
为保证奥运场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加强北京市奥运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保证奥运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按照《关于加强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的意见》,制定本监督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在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奥运场馆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推进“阳光工程”,保证奥运场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督,规范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规定,规范奥运场馆工程行政许可工作和监督检查行为。
2、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检查,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和有关人员加强普法宣传,并及时提醒应当注意的问题。
二、监督范围
由北京市负责筹资和建设的奥运比赛场馆和相关设施,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奥运场馆、奥运临时设施及与奥运场馆建设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三、监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