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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政协广东省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对我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引资水平的建议的通知

  资源性问题的解决要依靠政府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土地、水电、劳力资源的短缺,严重影响投资环境,各地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制定地区发展规划时,应着眼于远期目标和中、短期目标的结合。加强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规划,加强对高新技术项目招商的引导;加大能源建设力度,注意环境保护,使区域保持可持续发展的优良态势;各级劳动部门应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优势,牵头做好组织招募劳动力工作,为外资企业排忧解难。
  (五)加强规划和指导,提高招商层次,改进招商的方式方法
  一是修订规划,提高招商档次。在积极引进港、澳、台投资的同时,重点开拓美、日、欧等发达国家资本市场,重点吸引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大项目、核心项目,大力吸引跨国公司来粤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采购中心。加大服务贸易、农业开发领域吸收外资的力度。二是建设招商项目库,推动重点招商。设立项目库建设小组,规划和指导关键产业和核心项目的吸引外资工作,促进配套产业群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比如在珠三角地区,重点是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群进一步做强做大。广州市围绕汽车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零部件配套项目建设。茂名、惠州、湛江围绕石化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推动中下游配套项目以及服务贸易领域项目的建设,尽快形成产业群。三是健全投资促进体系,创新招商方式。各地成立专门的投资促进机构,构建由政府监管的社会化、市场化招商网络;建设海外招商工作站、办事处,探索有效的海外招商模式;加强网上招商工作,提高网上招商洽谈成效;继续推动粤港、粤澳联合招商,与相关的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使联合招商制度化、规范化。
  (六)拓宽渠道,形成吸收外资新的增长点
  一是用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政策,尽快完善配套政策、产权交易市场和相关中介服务,推动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二是落实好省政府同意的《鼓励跨国公司在广东设立地区总部的管理办法》,吸引跨国公司到珠三角设立地区总部,使珠三角地区逐步成为华南乃至东南亚地区的采购中心、信息中心、技术中心和服务中心。三是充分发挥各地园区招商引资的载体作用,按“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对各类园区进行适当引导,明确产业分工,使园区从综合园区向专业园区发展。建议省注意总结办好南沙经济开发区、松山湖开发区、中山火炬开发区、大亚湾开发区等几个示范园区的经验。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和国际大财团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推动投资由生产制造型转向生产制造结合技术开发型,提高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
  (七)扩大腹地,推进东西两翼和山区扩大吸收外资
  根据珠三角地区目前土地、劳力资源制约压力逐渐加大和部分产业急需转移的情况,我省应不失时机地扩充接纳投资的腹地,推进东西两翼和广大山区扩大吸收外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不断完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东西两翼和山区吸收外资的能力。二是制定相应鼓励政策,引导珠三角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向东西两翼和山区发展。三是针对东西两翼和山区的特点,开展专题招商引资和投资推介活动,充分发挥其在吸收外资方面的巨大潜力,从整体上提高全省吸收外资的规模。四是办好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大力加强对当地富余劳动力的培训,既要提高劳动技能,又要克服思想上的等、靠、要观念,为外资企业的进入提供尽可能高质素的劳动力。
  (八)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机遇,促进更大范围的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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