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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4]5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4年5月25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提出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集中力量治理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00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在:乱设开发区,违法违规圈占耕地,克扣、拖欠、截留、挪用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侵害居民利益;在企业重组改制中,不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政策,拖欠下岗失业职工基本生活费、安置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不少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政府部门“搭车”收费,加重学生家长负担,导致一些家境困难的孩子因交不起学费失学、辍学;医药购销中价格虚高、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有些企业随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有些地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向农民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上述问题,在我省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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