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组织动员我区高校毕业生参加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高等学校要努力与本校志愿者服务地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开展教学、实践、扶贫等全方位的合作与援助。提倡高校奖学金适当用于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贫困地区就业。对参加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和推荐就业服务。
五、培育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更加完善的市场机制,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和资源共享。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人才交流和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培训和招聘活动,为毕业生及时提供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和工资价位等信息服务,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库,向用人单位推荐求职者。加快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信息网络建设,为毕业生了解市场需求,实现网上求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凡举办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为主体的招聘活动必须经过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要严格控制招聘会规模,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的管理,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毕业生进行欺骗、欺诈行为,损害毕业生权益的用人单位,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严肃处理,确保毕业生就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都要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在办公场地、工作经费、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加强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各高校要将职业指导学习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逐步形成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各院系及专业教师组成的职业指导服务体系。各高校要加大对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的投入,加快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尽快开通各高校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并与国家、自治区网互联互通,实现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
七、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建立高等学校布局结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办学评估、经费投入、领导班子考核等工作与毕业生就业状况挂钩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毕业生就业状况列为高等学校评估的核心指标。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一大批稳定、有效、资源共享的高职实训、实践基地,将学生实习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与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使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同时成为毕业生择业、企业考核录用人才的重要环节。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教育培训工作,把握重点培训对象,突出重点培训内容,多渠道筹集经费,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将高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制度相衔接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