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1)。
主要涉及全疆除克拉玛依市和吐鲁番地区以外的12个地、州、市的43个县(市),包括天山、昆仑山和阿尔泰山的高山、极高山区和部分中山区,总面积165116.85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主要为太古界—元古界深变质结晶岩系和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及各期次花岗岩类。由于高山区和极高山区分布有大面积常年积雪和现代冰川,寒冻风化作用和冰蚀作用十分强烈,加之区内降水丰沛(降水量多在300—600毫米之间),中山区水大流急,沟谷切割深度大于1000米,崩塌和泥石流比较发育。由于雪线以上人类活动极少,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也仅有一些季节性牧业活动(夏牧场)和局部采矿活动,所以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不大。
(2)其它山区不同灾种集中分布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2)
主要涉及全疆除克拉玛依市以外的13个地、州、市的55个县(市),分布在阿拉套山、阿尔金山高中山区,天山、阿尔泰山、北塔山、昆仑山北坡中低山区和准噶尔西部山地,总面积198563.04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主要为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碎屑岩类、花岗岩类和中生界碎屑岩类。中高山区降水较多,北疆地区多在300—400毫米,南疆和东疆地区多在100—300毫米。因降水较集中,常形成暴雨洪流,水流切割较强烈,切割深度500—600米,崩塌和泥石流灾害较发育。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涉及全疆14个地、州、市的72个县(市),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的低山丘陵区和昆仑山—阿尔金山部分高山区,总面积344328.64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为前古生界变质岩系,古生界碎屑岩、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和花岗岩类,中生界和新生界碎屑岩类等。北疆地区年均降水量在100—200毫米,南疆地区和东疆地区年均降水量均小于100毫米。由于降水稀少,流水破坏作用较弱,高山区人烟稀少,低山丘陵区地形平缓,地质灾害发育较少。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主要分布于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吐鲁番—哈密盆地、焉耆盆地、伊犁谷地、塔城盆地及巴里坤—伊吾盆地等若干山间盆地的平原区,总面积880077.40平方千米。
盆地平原区地形平坦,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年均降水量,北疆一般在100—200毫米,个别地区可达300毫米以上;南疆和东疆均小于100毫米。地表组成岩性均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人类活动主要集中在盆地边缘绿洲地带,土地次生盐渍化较为普遍,对农业危害较大。塔里木盆地分布有塔克拉玛干流动性大沙漠,准噶尔盆地分布有古尔班通古特固定—半固定沙漠,吐鲁番—哈密盆地分布有库木塔格流动性沙漠。在沙漠边缘,土地沙漠化日益加剧,危害相当严重,直接威胁到一些城镇和绿洲的生存与发展。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与防治工作部署
根据新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合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结合致灾的灾种不同和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危害特点,在重点防治区内进一步划分出4个防治亚区,在次重点防治区内划分出2个防治亚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易发程度高的经济发达区、人口相对密集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分布区。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和按近期、中期、远期进行工作部署。
(一)重点防治区(Ⅰ)
1.伊犁谷地山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1)
分布于伊犁谷地黄土覆盖的中低山丘陵区和煤系地层区,面积21632.24平方千米。滑坡、泥石流灾害在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尤为发育,地面塌陷灾害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的8县1市均有分布。近期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对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学校、农牧民实施移民搬迁工程;中期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自治区级滑坡、泥石流专业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安排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完成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勘查与治理工作;远期完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全面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工作。
严禁已迁出危险区域的居民回迁。限制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建设且又无法避让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2)
该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面积20598.30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