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各级质监、农业、工商、食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要强化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重点做好与广大消费者健康息息相关的蔬菜、水产鲜活产品、肉制品、粮油产品、大宗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的监督管理,严禁不合格农产品上市流通销售。要进一步抓好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农用机械等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
(三)强化重点农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省级质监、农业、林业、水利、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产地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抓好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范的实施,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水平。要强化对农药、兽药残留限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严格检测农业投入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强化农产品加工全过程质量安全标准监控,确保农业标准的有效实施。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按照“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要求,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已完成的国家示范项目要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正在实施的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力争3年内要再建设15—20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0—8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00个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拓宽示范领域,扩大示范效应,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
(五)建立科学公正的农产品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农产品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是实施农产品标准、评价农产品质量的有效手段和基础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工明确”的原则,重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监测体系、农用生产资料监测体系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监测体系要以现有的法定检测机构、行业检测机构和科研院校技术力量为基础,逐步在省、市、县和企业进行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名牌农产品认定的有关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六)抓好优势农产品的标准化工作。29个苹果出口基地要在实施苹果标准综合体的基础上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优质果率。要抓好优质小麦的品种认定和生产标准化工作,扩大优质小麦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要进一步抓好秦川牛、奶牛、白绒山羊、布尔山羊、生猪养殖的标准化工作,促进奶牛、生猪等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加快建立企业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手段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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