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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通知
(陕政发[2004]34号 2004年7月2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3年9月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紧急通知》精神,各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经过近一年的整治,我省生猪屠宰市场秩序趋于好转,上市肉品质量不断提高,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当前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十分突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直接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毫不动摇地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着城乡经济的健康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定点屠宰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部分地区私屠滥宰猖獗,非定点屠宰肉品、劣质肉品上市问题突出,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展缓慢,肉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严重影响了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
  各市政府要组织商务、公安、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和坚决取缔大中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高发区域私屠滥宰窝点。对屡禁不止、长期违法屠宰、严重危害社会的私屠滥宰窝点要重点查处,彻底摧毁,对其业主要立案调查,依法惩处。要多管齐下,严厉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的违法行为。对暴力抗拒、阻碍执法检查的不法分子,公安机关要立案侦破,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认真实施《陕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加强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布局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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