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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澳四项合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
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澳四项合作的通知
(闽政办[2004]17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闽港闽澳经济合作在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港澳回归以来,我省积极贯彻中央“一国两制”和促进港澳繁荣稳定的方针,建立了新型的合作促进机制,在高层联系、双向交流、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正式实施,以及我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的提出,为深化闽港闽澳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6月下旬,省委代理书记、省长卢展工率福建省代表团访问港澳取得圆满成功,此次访问所形成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促进闽港闽澳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卢代书记、省长提出的深化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澳四项合作的重要思路,得到港澳特区政府的认同和港澳工商社团、闽籍乡亲的广泛支持,是新形势下闽港闽澳合作促进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是全面提升闽港闽澳合作水平的有力举措,不仅有利于福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而且也有利于港澳地区的繁荣与稳定。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进一步凸显了闽港闽澳合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并加快推进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澳四项合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卢代书记、省长提出的“珍惜机遇、优势互补、重点推进、共谋双赢”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各设区市间的联系,加强与港澳各有关方面的沟通,上下联动,内外推动,形成合力,使闽港闽澳合作领域更加广泛,合作内容更加丰富,合作成效更加显著。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构筑闽港合作八大平台
  (一)联合招商平台。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资委等部门及各设区市参加。充分发挥我省优势,加大对港澳地区招商力度,并依托香港贸发局、投资推广署等机构联合赴国外开展招商活动,争取有较大突破。制订联合招商计划,建立招商协调小组,实现招商网络互相链接、招商信息共享,形成互动招商、代理招商、网上招商、联合招商的新局面。积极促进双向招商,省直各部门和各设区市要积极赴香港招商,欢迎香港到我省招商,鼓励香港企业来闽投资,同时支持福建企业赴港投资设立公司或办事机构。支持香港投资推广署等机构在第八届投洽会期间举办“香港投资环境介绍会”;认真组织好年底前在港联合举办的“香港·福建投资交流会”,进一步挖掘香港的招商资源,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和海外企业来闽投资。继续发挥香港对台招商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争取更多台商来闽投资,促进闽台产业对接。
  (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发展合作平台。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按照规划,有选择、有重点地推出一批港口、码头、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与香港合作。公用事业领域的合作由省建设厅牵头,在城建、物业管理与中介、工程承包与建筑业服务,特别是自来水、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方面,加大与香港合作的力度。要进一步细化项目的前期准备,认真研究配套条件和政策,增强项目的可操作性,提高项目合作的成功率,加快引进香港资金和先进的建设管理经验,提升我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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