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市场体系日渐完善,市场主体结构逐步优化,保险功能和作用明显增强,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至2003年末,全省保费收入123.66亿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36%,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为354.53元;保险公司22家,保险分支机构(含营销服务部)1377个,保险从业人员5.47万人。自1980年以来,全省保险业累计为社会提供了11万多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支付各项财产险和人身险赔款与给付约213亿元。
但是,目前我省保险业整体规模较小,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不强,保险覆盖面不广,保险服务程度不高,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社会多层次、多领域的需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创建“平安福建”的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全省正呈现出一派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趋势。这不仅为保险业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切实为政府、社会排忧解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保险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难得机遇。
我省保险业要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紧紧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融入福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中去,完善保险市场体系,转换保险经营机制,创新保险服务体系,尽快做大做强福建保险业,实现保险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二、进一步明确保险业发展的目标定位
我省保险业要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目标定位,以服务为切入点,把实现商业利益和社会效益融为一体,在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找准位置,把自己融入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努力开拓市场,满足社会需求,充分发挥保险业的功能和作用,实现保险业与地方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要积极策应城市化进程,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优势和带动作用,逐步建成以福州、厦门、泉州及闽东南城镇密集区为支撑的沿海保险市场繁荣带和以闽西北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内地保险市场覆盖区。
——拓宽对内联接通道,加强保险业的省际协作与资源共享,为实现我省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基础设施对接、产业对接、资源对接、市场对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做好配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