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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协调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无论是维护金融安全、参与国际竞争,还是支持经济发展,促进结构调整,都要求加快推进金融企业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中行和建行四川省分行的股份制改造工作目前取得了积极进展,要继续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我省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县域经济、信贷增量投入的主渠道。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即将进行。改革前、改革中和改革后都必须确保农村信用社服务正常开展,做到不脱农、不离农,支农不断档,为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作出贡献。
  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推进金融创新。要通过创新思维和机制来满足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通过贷款营销和建立客户经理制度等措施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拓展生存空间。各金融机构不能将信贷集中于大集团和“黄金客户”,要注意发现和扶持有发展潜力的优势企业,着力支持优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分散信贷风险。要利用银行的信息优势,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要提高经营质量,转换经营机制,在宏观调控中更好地求得自身稳健发展,实现金融、经济互动发展互利双赢。
  五、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为我省经济的平稳、较快、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在信贷工作中的协调服务和指导作用。在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有效运用市场机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作,及时沟通产业调控信息,完善“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相互协调配合的机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随时掌握金融运行情况;各市(州)要建立定期金融形势分析通气会议制度、经济综合部门与当地人行、银监分支机构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机制;坚决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要为金融机构排忧解难,主动关心、支持金融改革,支持银行不良贷款“双降”工作,大力加强金融安全区建设,为信贷投放、金融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按照人总行的要求认真执行国家货币政策,结合四川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商业银行贷款的“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中小企业、扩大消费、增加再就业以及我省重点产业、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状况的监测、调研和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银监部门要根据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以宏观调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银行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思路,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改善金融服务,在审慎放贷的前提下,深入研究四川的省情和各地、各产业、企业、项目的具体情况,加大对我省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主动置身于我省的经济建设之中,在支持我省的经济发展中赢得自身发展的广阔空间。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综合经济部门、银监部门、各金融机构和企业面对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特别要加强及时的沟通和联系,密切配合与协调,共同为我省经济的平稳、较快、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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