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拓宽战略眼光,采取多种渠道,培养和集聚一大批知识产权优秀人才。
1、加快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市场资金介入、民间力量支持和国外基金资助,推动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坚持学校教育与在职教育相结合,知识普及与专门培训相结合,国内培养人才与引进国外人才相结合,重点培养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和专利检索等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加快培养一批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利用本市的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资源优势,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与理工科专业的双学位制和本、硕士生连读制,在本科各专业特别是理工科专业和研究生中开设知识产权基础知识课程。创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活动示范学校,鼓励科技特色学校、青少年科技指导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创造发明活动。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列入各级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课程,列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列入对科研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制定《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培训大纲》,支持各行业协会、科技协会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具有行业、专业特色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到2010年,基本形成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能与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2、集聚一批知识产权理论和公共政策研究的高级人才。建立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跟踪国际国内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研究分析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变化,建立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知识产权咨询委员会以及知识产权专家数据库,集聚一批国内外知识产权专家,高起点地开展知识产权理论和公共政策研究,为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决策咨询。拓展上海知识产权研究会、上海商标协会、上海版权保护协会等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的功能,发挥行业协会在开展对外宣传和调解涉外纠纷中的特殊作用。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研究与交流,探索与国内外专业机构合作举办知识产权高级论坛,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的合作与交流,吸引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前来上海,带来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学术信息。
五、实施和评估
(一)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推进计划。
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和各有关单位要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列入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并制订相应的战略行动推进计划和考核体系。市、区县政府要增加对知识产权执法和知识产权公共宣传的经费投入,落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经费。
(二)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