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青年人才计划”的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医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和奉献精神;
2、原则上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的能力,并能较好地运用外语了解、学习新技术;
4、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较深厚的基础,具有发展潜能;
5、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青年人才计划”共选拔100名优秀青年医学人才。按照本人提出申报,导师、单位推荐,公开、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经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后,由“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申报和评审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青年人才计划”由个人提出申报要求,经导师同意后,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青年人才计划”申报材料共包括两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申报书,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由申报人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第二部分为推荐书,主要内容为导师意见、单位推荐意见及培养计划和措施(包括固定带教导师的基本情况),由所在单位具体填写。申报书和推荐书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初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书和推荐书等相关材料及各申报单位的名额分配情况,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复审。
(三)复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形成评审专家组,根据“评人为主”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专业性的全面评议并排序,“领导小组”根据排序择优选出面试对象。
(四)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面试对象进行面试。通过申报人的答辩,评审专家根据申报人的思维能力、基础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及发展潜力等进行评估,并综合评估申报人带教导师的能力、申报人所在学科和单位配套支持力度、环境氛围等多方面的因素,结合全市同专业学科领域的有关情况,在全面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采取评分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地作出面试对象择优录取的排序。(面试要求另定)
(五)公示:经评审专家面试后的拟入选对象,在市卫生信息网(www.smhb.gov.cn)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