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失效]

  四、坚持属地管理,改革环卫管理体制
  (十四)对环保环卫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行政区划落实管理职责。加快解决城郊结合部存在的问题,依据现行的行政区划,分清责任,加速解决。坐落在河东、河西、南开、红桥、河北五个区的“城中村”,以及外环线内环城四区所属的自然村,要按照市区管理标准增设环卫设施,组建专业保洁队伍,配备城管执法人员,所需投资由各村自行解决,有困难的由其组织人事和经济隶属关系所在区解决。“村中城”小区,由坐落所在区实施全责管理;环卫等公共设施不健全的,由开发商负责解决。
  从今年开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市维护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园林环卫管理体制的意见,全额下放园林、环卫部门经费,并适当增加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城市维护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改为区固定收入后,增量部分全部留区使用,同时把城市维护责任下放到各区,新增支出由各区统筹解决。各有关区要按照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事权划分的意见,认真履行权责,切实落实城市管理的各项任务。
  (十五)坚决稳妥地推进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养管分离的原则,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内制定下发天津市环卫体制改革方案,各区县制定实施方案,明年开始全面实施。从事作业和经营服务的环卫事业单位要实行企业化转制,组建各类专业作业公司,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及逐步过渡的政策,做好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衔接,确保改革稳步推进。政府给予适当优惠政策,支持环卫改革,开放环卫市场,促进环卫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拓展经营范围,增加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
  五、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十六)切实加强市人民政府对环保环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制定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全市环保环卫工作五年规划及2005—2007年工作计划。按照条块结合、以区县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环保环卫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环保环卫地方性法规,修订作业质量标准、劳动定额、技术规范、指导价格等规范性文件。统一规划建设一批大项目,做好区际间的协调工作。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恪尽职守,协调配合,把源头审批与末端监管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对当前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要严格分工,明确责任,限期解决。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