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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失效]

  (九)加强社区商业网点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拆建并举、协调发展、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要求,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区县根据各自的实际,建设一定规模的综合市场,取消占路市场。市内六区183个农贸市场全部提升改造完毕,新建100个封闭式菜市场,拆除所有占路市场。新建小区按照标准预留生鲜网点建设用地。完成便民商业网点进社区工作,新建小区在全部建筑面积中预留一定比例的用地建设便民商业设施。对老居民区要做出规划,新建或改造一批商业网点,满足群众需求。
  (十)加强城乡生态建设。新建住宅区、各类基建项目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绿化面积要达到规定的标准;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绿化建设责任制;支持发展各类园林服务公司,推进绿色工程;到2007年底,重点建设一批大型绿地公园和公共绿地,新增绿化面积6353公顷,城市绿化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八仙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古海岸与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北大港、团泊洼、七里海、大黄堡等重点湿地的保护,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力争达到13%。
  三、加强政策扶持,拓宽投资渠道
  (十一)扩大投资规模。2005—2007年,实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集中供热、排水管网及河道改造、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等50多个重点环境建设项目,预计投资额为250—300亿元。
  (十二)实行多元化投资。制定全市近期环境建设投资规划,确定财政投资、社会筹资和金融机构贷款方案。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大力吸收社会和个体私营企业投资,争取和用好国债资金,同时积极利用银行贷款,增加环境建设投入。对经营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以补贴、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予以支持。
  (十三)完善收费政策。按照谁污染、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对现有环保污染收费、环卫渣土排放收费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除国家和本市有减免规定的外,任何单位不得减免。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定期审计,严格监管。尽快出台户外广告、扬尘撒漏治理、垃圾处理、粪便处理、污泥处理、污染治理等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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