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
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
(云政发[2004]12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临沧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实行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解决国土资源管理特别是土地管理中突出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大力支持。这项改革是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特点提出的,是对现行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调整。认真落实这一重大决策,对于增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省级人民政府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对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更好地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永续利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把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
  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措施,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主动地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秦光荣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学智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尹建业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耀武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员:曹建方 省财政厅厅长
     武晋 省人事厅副厅长
     王建民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